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05年12月9日,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深圳市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共有机构网点6035家,从业人员5.4万人,是全省营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范围最广、资金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多功能地方金融机构。2004年6月成立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由全省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入股组成,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行使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的金融机构。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4年12月,承担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服务、指导、协调、自律和行业管理职能。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的前身为重庆市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至今已有60余年的历史。2003年,重庆成为全国首批农村信用社**试点省市之一。2008年,组建全市统一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成立于2005年12月9日,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深圳市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我行继承了深圳市农村信用社50多年的发展历史、服务特色和文化传统,在**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正厅级地方性金融机构,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全区农村信用社行使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是在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东莞农信社)基础上整体改制设立。改制后,原东莞农信社的全部资产、负债、机构和人员依法由设立后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承继,其经营管理模式将按照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标准运作。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43.13亿元,设135个支行、390个分理处。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至今已有五十多年发展历史的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多年来,她立足南粤大地,秉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城乡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自2003年深化**以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始终秉承“根在农村、命在农业、情系农民”的经营理念,从**之初包袱沉重、步履维艰的处境中成功“突围”,破茧成蝶,焕然一新,发展成为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排头兵。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设于1923年,河北省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祥地。